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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内的女职工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巾帼律师普法行动到江桥

发布时间:2018-09-25 点击数:

    为全面加强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女性的自我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9月21日上午,由上海市妇联、上海女律师联谊会主办的巾帼律师普法行动来到江桥。本次活动特邀黄淑红律师带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题讲座。江桥镇妇联积极组织基层村、居、公司、事业单位的80余名女性出席活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黄律师详细地向在场女性普及了女性在“三期”的劳动保护相关规定。从孕期的体力劳动分级、产期的休假标准、哺乳期的工作时间等,都运用典型的案例,客观地为大家分析解惑。同时黄律师对维权途径、维权方式等方面也做了展开讲解。

       通过此次巾帼律师普法行动,丰富了广大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女同胞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来自我维权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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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镇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