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维权知识早知道!
近年来,在加强我国劳动法制的建设过程中,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保障受到重视。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规定,陆续制定了一些条例和办法,使我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法律上对女职工要给予特殊保护是由女职工身体条件和所担负任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有利于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
一、职场篇
NO.1 求职时,被性别歧视怎么办?答:当遇到因性别问题对女职工不进行录用时,应该全面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单位进行举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NO.2 工作表现优异的女职工迟迟等不到晋升机会怎么办?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表明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NO.3 女职工在职场中遇到性骚扰怎么办?
答:应及时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向用人单位寻求帮助。如用人单位未制止,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女职工,可向工会、妇联和有关机关投诉。
二、生育篇
NO.4 劳动合同中或规章制度中限制女性结婚、生育自由是否有效?
答:无效。《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NO.5 怀孕后被迫降薪、调离岗位怎么办?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NO.6 孕妇产假能休多少天?
答:产假天数是:98天加奖励天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维权的途径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3、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嘉定工业区总工会、总工会女工委将继续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良好外部氛围,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嘉定工业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