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层动态 >> 街镇 >> 嘉定工业区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 让暴力远离家庭!

发布时间:2021-03-12 点击数:

    家是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是每个人忙碌后的归宿,也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然而,有些家庭仍然存在着暴力,严重侵害着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于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五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它的出现,不仅给施暴者予以震慑,也冲击了“打孩子天经地义”“打老婆合情合理”“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家庭理念。

什么是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暴法保护的人群有谁?根据反家暴法规定,反家暴法保护的不仅仅是夫妻、父母子女,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和共同生活的人。

哪些机构有责任协助报案?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到家暴后应该怎么维权?当遭受到家暴时,请立即报警,除了报警,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可以向单位、居(村)委会、妇联求助。此外,嘉定区设有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嘉定区浏翔公路1515号),可以免费为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当事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积极主动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

 嘉定工业区妇联